ISO14000資源、作用、職責和權限
4. 5. 1 監視和測量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對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運行的關鍵特性進行例行監視和測量。程序中應包括將監視環境表現(行為)、適用的運行控制以及組織環境目標和指標符合情況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文件。
組織應校準和維護監視和測量設備,并保存相關的記錄。
ISO14000守法性評價
為了履行對守法性的承諾,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定期評價對適用的環境法律和其他應遵守的環境要求。
ISO14000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用來控制不符合、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應包括:
a) 識別和糾正已存在的不符合,以減少所造成的環境影響;
b) 對已存在的不符合進行調查,消除其產生原因,避免其再次發生;
c) 確定預防措施以消除潛在的不符合的產生原因,從而預防其發生。
為了識別、糾正、減少、預防或消除已存在的和潛在的不符和的原因或影響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應與有關問題和環境影響的嚴重性相適應。
組織應評審所采取的措施,實施和用文件證實由糾正和預防措施引起的變化。
注:不符和指未滿足要求。
ISO14000記錄
如有必要,組織應建立并保持記錄,用來證明它滿足其環境管理體系和本標準的要求,包括對環境法律要求和其他應遵守的環境要求的評價、程序的實施情況及其取得的結果。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用于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持和處置。
環境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具有可追溯性。
ISO14000內部審核
組織應確保按照計劃的間隔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內部審核,目的是:
a) 判定環境管理體系
1) 是否符合對環境管理工作的預定安排和本標準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的實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報送審核結果。
組織應在所涉及的運行的環境重要性和以前審核結果的基礎上,策劃、實施和保持審核方案。
應制定并保持一個審核程序, 涉及
——策劃和實施審核、報告審核結果的職責和要求;
——確定審核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
對審核員的選擇和對審核的實施均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