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員在現場審核中所發現不符合項,審核組對每項不符合項均應提出糾正措施要求,并由受審核方制定出糾正措施計劃并加以實施,審核組應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4.1雙方職責
1、審核組的責任
1)確認不符合項并提山糾正措施要求。
2)審查受審核方提出的糾正措施的計劃。
3)糾正措施的跟蹤評價。
2、受審核方的責任
1)分析不符合項的原因。
2)制定糾正措施計劃。
3)實施糾正措施。
4)接受審核組現場驗證。
4.2跟蹤檢查的方式
根據不符合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可采用不同糾正措施跟蹤檢查方式。
(1)對受審核方的不符合項所涉及的某些要素或部門組織一次現場審核。這一般是針對嚴重不符合項或只有到現場才能驗證的輕微不符合項。
(2)受審核方按要求提供糾正措施的實施記錄。審核員根據實施記錄驗證其是否已完成糾正措施。這一般適用于輕微不符合,并且不需要去現場跟蹤驗證。
(3)對于第三方案審核(外部審核)有時尚需在監督審核時再予跟蹤驗證。這適用于該不符合項短期內無法完成的輕微不符合項。
4.3糾正措施期限
(1)性質非常輕微而且便于糾正的不符合項可在現場審核期間由受審核方立即完成糾正措施,審核員可以及時進行糾正措施跟蹤。
(2)輕微不符合項一般規定要一個月內完成。
(3)嚴重不符合項一般規定在三個月內完成。根據糾正措施完成情況,審核組再派審核人員去進行現場審核。
對第三方審核(外部審核)結束,并準予注冊及頒布證書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對獲準認證的受審核方在證書有效期內(一般為三年)應定期實施監督和復審,以驗證其是否持續滿足標準條款的要求,這是促使受審核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保持和不斷改進的主要手段。
但對第一方審核(內部審核),其主要目的是為改進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自查過程,是為第二方或第三方審核作準備,而不存在獲取證書的問題,當然第一方審核(內部審核)每年仍需定期實施內部審核。